居間合同能和個人簽訂嗎? 居間交易合同能否與個人簽訂? 相關(guān)規(guī)定
一、居間合同能和個人簽訂嗎,有哪些相關(guān)規(guī)定
律師解答
居間合同能和個人簽訂,但要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guān)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guān)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條
二、分公司可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嗎
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在一定的情況下是有效的。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chǎn)和法人資格,但只要分公司經(jīng)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后,領(lǐng)取了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對外簽訂合同。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話,只能以總公司名義簽訂。
三、居間合同是否可以和個人簽訂?
居間合同可以和個人簽訂的。對于居間人的主體資格問題,我國法律沒有予以具體規(guī)定。只要法律沒有規(guī)定需要特殊資質(zhì)要求,個人可以簽訂居間合同,但要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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