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一審二審流程是什么?
一、刑事訴訟法一審二審流程是什么?
對公訴案件的審查,開庭審判前的準備法庭審判程序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的最后陳述,評議與宣判
二、刑事訴訟二審是什么,刑事訴訟二審的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一)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二)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四)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不開庭審理的,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以上是刑事訴訟二審的規(guī)定三、刑事訴訟二審審判流程是怎樣的?
刑事訴訟二審審判需要遵守提起訴訟→偵查→審查→審判的流程,對于這些案件,一般都是當事人或者是司法機關提出的,在提出時,必須要先明確的表明一審存在瑕疵,若是二審宣判的結果與一審存在不同的,此時當事人可以申請獲得賠償。
四、民事訴訟二審程序流程是怎樣的?
1、立案。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2、開庭。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zhí)行?;蛘呦蚨彿ㄔ焊嬖V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五、民事訴訟二審組成人員都有誰,二審的程序又是要怎樣的
一、民事訴訟二審組成人員都有誰1.在民事訴訟中,第一審合議庭成員應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而第二審民事案件的審理,則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當然,與第一審相同,合議庭的成員的人數,必須是單數。
2.如果發(fā)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即原來的合議庭成員不得參與另行組成的合議庭。
二、民事二審的程序
1.第二審程序由當事人上訴而引起的。原審法院收到上訴狀后,會將副本在5日內送達被上訴人,由此時間可推算對方是否上訴,當然也可以詢問一下承辦法官,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決書。
2.如果收到上訴狀,被上訴人有15天答辯期,二審答辯較一審重要,因為一審要開庭審理,當庭可以詳盡發(fā)表意見,而二審由開庭審和書面審,若不交答辯狀,而法院又決定書面審,則發(fā)表意見的機會就少。所以,應重視寫好二審答辯狀。原審法院在收到答辯狀后,應在5日內連上訴狀、全部案卷、證據,報送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立案后應在3個月審結判決上訴案,30日審結裁定上訴案。
3.二審與一審最大的不同點就是可以書面審理,在事實核對清楚后,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的,可自行判決裁定;另一個特點二審合議庭由審判員組成,沒有陪審員。當事人可以對二審合議庭人員提出回避的申請。一般二審開不開庭,關鍵看雙方對事實認定是否有意見,如果是適用法律問題,一般不開庭;事實出入較大,一般會開庭。二審判決是終審判決,判決之日是生效之日,當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訴。
三、民事二審的原則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9條至191條的規(guī)定,第二審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進行審理后,應按先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第二審法院應當撤銷原判,重新判決,并在判決中闡明改判的根據和理由。
3、原判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由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4、發(fā)現一審法院有下列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1、違反法律有關公開審判的規(guī)定的。
2、違反回避制度的。
3、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
4、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5、其他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引用法規(guī)
[1]《刑事訴訟法》 第189條至191條
六、民事訴訟法一審庭審的流程是怎樣的?
1、開庭前的準備
2、正式開庭活動審判長(敲擊法槌后宣布)現在開庭。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yè)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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