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一、合作合同有哪些規(guī)定?
合作不是只有要式合同,還有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屬于要式合同。
二、合作合同違約責任如何定義,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
合作合同對違約責任的定義為違反合作合同約定需要承擔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三、合同成立的步驟和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時間和原因
合同的成立條件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xié)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合同成立的時間具體如下
1、法律沒有限制合同采用書面形式的,自承諾到達要約人時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條
四、合同效力如何分成四類合同,具體的規(guī)定是什么?新合同效力四類分類法
合同效力的四種情況分別是有效、無效、可撤銷、效力待定。合同有效是指合同具備了生效要件,能夠產(chǎn)生當事人預期法律效果的情形;合同無效是指存在無效事由,對合同當事人不產(chǎn)生法律約束力的情形;合同可撤銷是指存在可撤銷事由,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撤銷的情形;合同效力待定是指還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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