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不被受理的原因有哪些?
一、什么情況下申請專利不被受理
申請專利不被受理的情況有1、專利申請未以書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書寫的不能受理。
2、申請文件和黑色墨水繪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觀設計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
3、基本申請文件不齊備,如發(fā)明申請缺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中任一項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中任一項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請求、圖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項的不能受理。受理條件審查,只檢查專利申請這幾個部分是否齊全,對每個部分內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審查。所以申請人提交申請文件時一定要仔細核對。
4、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以及地址不詳的不能受理。
5、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者無法確定的不能受理。
6、與我國既無協(xié)議或條約關系、又無專利互惠的國家所屬的國民或單位,向我國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國沒有經常居所或營業(yè)所的外國人或外國單位,以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單位和同胞未按專利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辦理申請手續(xù)的不能受理。
二、什么情況下專利申請不予受理呢
以下情況下專利申請不予受理1、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和權利要求書,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的;
2、沒有使用中文的;
3、各類申請文件沒有按照規(guī)定打印、印刷、書寫、附圖沒有按照繪制圖形的要求繪制的;
4、沒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要求用阿拉伯數字編順序號的;
5、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的;
6、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
7、專利申請的類別(發(fā)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申請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fā)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說明書應當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應當簡要說明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
[1]《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三、專利申請什么情況下不予受理
1、專利申請如下情況下不予受理申請的材料不齊全或材料齊全但不符合要求的、申請主體不具有申請資格的、專利申請類別不屬于專利范圍的、未使用中文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專利申請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請人
(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實用新型無附圖)或者權利要求書的,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細則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
(四)請求書中缺少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顯不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的;
(六)專利申請類別(發(fā)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難以確定的。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一百二十一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或者第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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