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關看守所快四天能委托律師進去嗎?
一、朋友被關看守所了,快四天了能委托律師進去嗎?
可以委托律師會見當事人;
律師會見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律師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關案件情況,聽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對所指控罪名的意見和辯解理由,從而更好的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更好地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的一種活動。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辯護律師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引用法規(guī)
[1]《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1]《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 第四十八條
二、朋友被關在看守所,是否有必要委托律師
一、有必要的,確定人關在看守所,找到了承辦人之后,如果案情比較重,不能直接辦取保的話,建議找個律師介入一下。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只有當事人和近親屬有權利委托律師做辯護人。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所以,想要找律師最好有這些人一起去,否則回頭為里簽訂委托手續(xù)還要再跑一趟。
二、有的案件,尤其是涉案人員眾多的共同犯罪案件,如果公安機關經過初審之后,覺得有些人涉案情況很輕微,犯罪行為危害小,可能會不追究他們刑事責任,或者立案但直接取保。講實話,這種情況下,一般最后的處罰都會很輕,如果不是執(zhí)著于無罪的話,家庭經濟條件不太好,可以不清律師或者到案件審判階段申請法律援助律師。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引用法規(guī)
[1]《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三、我的朋友進看守所到今天56天了,現在請律師可以嗎
1、可以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2、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引用法規(guī)
[1]《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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