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公司法人可以有幾個?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公司法人可以有幾個?
公司本身是法人,只有一個。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并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yè)組織。
二、根據法律規(guī)定總公司法人與分公司法人是一個嗎?
總公司才有法人資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沒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負責人,負責人可以是總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一個人只可以做一個公司法人是嗎
一個人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兼職。也就是說是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同意,不能擔任多個公司的法人代表。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引用法規(guī)
[1]《公司法》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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