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規(guī)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立案追訴標準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立案追訴標準
1.非法捕撈水產品一萬公斤以上或者價值十萬元以上的;
2.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二千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
3.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內捕撈水產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萬元以上的;
4.在禁漁區(qū)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撈的;
5.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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