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法律界定同居時間如何界定
一、同居多久算是重婚罪的法律問題
兩人無論同居多久都不會被認為是重婚罪的,因為雙方并沒有進行登記,構不成重婚罪的基本條件。如果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且明知他人有配偶的前提下,那就需要當事人承擔刑事責任的。
三、重婚罪的法律界定同居關系中的時間界定
非法同居多久算是重婚罪,是沒有做出具體的規(guī)定。實際上臺灣這個認定和在一起非法同居的時間長短并沒有直接關系,主要存在著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那么基本上就是可以認定為存在重婚罪,需要追究重婚罪責任。
四、"重婚罪的定義是什么?"
是否構成重婚罪與同居的時間沒有關系,只要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就構成重婚,時間方面沒限制規(guī)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258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25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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