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既遂如何量刑:立案標準與法院判決
一、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既遂的量刑標準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既遂量刑
對犯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既遂的人應這樣量刑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三、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既遂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10畝以上的;
2、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30畝以上的;
3、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畝以上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shù)量標準,但造成有關單位、個人直接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或者植被遭到嚴重破壞的;
5、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影響群眾生產(chǎn)、生活,引起糾紛,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6、非法批準征用、占用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10畝以上的;
7、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畝以上的;
8、非法批準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分別或者合計5畝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畝以上毀壞的;
9、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四、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問題
根據(jù)《刑法》第四百一十條之一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四百一十條
五、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既遂量刑標準及具體適用方法
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既遂的量刑1、構成非法批準征收土地罪既遂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其犯罪行為給國家或集體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四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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