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
一、無權處分的人訂立的合同有效嗎,規(guī)定是什么
無權處分的人訂立的合同有效,并不會因為處分人非權利人導致合同有瑕疵,但是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二、無權處分合同是否有效?
2012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其中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睆脑摋l文義可得知最高法院的司法態(tài)度是無論權利人是否追認,無權處分合同都屬有效。但這只是暫時解決了實務中的法律適用問題,無權處分合同是否有效理論界關于無權處分合同是否應當有效的爭論可能仍會持續(xù)下去,筆者就此問題談一下自己的粗淺看法。
引用法規(guī)
[1]《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三、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如何
有效。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shù)姆秶坏贸^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四、無權代理合同的合同效力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無權代理合同的合同效力是
(一)如果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有效;
(二)如果被代理人拒絕追認的,合同無效;
(三)如果屬于表見代理的,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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