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6萬以下不立案,構成犯罪嗎?
一、職務侵占6萬以下不立案嗎,構成犯罪嗎
1、現在涉嫌職務侵占罪,數額低于六萬元不構成立案標準,不構成犯罪。
2、《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guī)定,職務侵占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于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guī)定的二倍、五倍執(zhí)行,也即分別是6萬元、100萬元。
3、故對于前期已經被立案追訴的職務犯罪案件,若金額尚未達到6萬元的追訴標準,律師可以及時提出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作出無罪判決的意見。
引用法規(guī)
[1]《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1條
二、職務侵占罪多少錢可以立案標準,職務侵占案件
第一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第二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上述規(guī)定,職務侵占罪立案標準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為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三、職務侵占立案的條件是什么,職務侵占的立案標準
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行為人利用自己在本單位所具有職務所產生的方便條件。對于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實踐中一般表現為侵吞、盜竊、騙取等非法手段。構成本罪,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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