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作致殘,殘疾賠償金如何計算?
一、工地上工作致殘,7級傷殘賠償金怎么算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引用法規(guī)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二、交通事故九級傷殘,能賠償多少錢?交通事故九分級殘賠償標準
九級傷殘賠償標準:第1項、殘疾賠償金(城鎮(zhèn))上年度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農村)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第2項、是是醫(yī)療費第3項、是后續(xù)治療費、康復費第4項、殘疾輔助器具費第5項、誤工費第6項、護理費第7項、住院伙食補助費第8項、營養(yǎng)費第9項、交通住宿費第10項、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第11項、精神損害撫慰金第12項、財產損失等。
三、交通事故六級傷殘最多能賠償多少,法律上的具體規(guī)定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6級殘疾的,賠償標準并沒有法定上限,且6級傷殘的賠償標準也不是固定的,比如定殘之前誤工費的賠償標準,就是根據給受害人造成的實際誤工損失賠償的,和傷殘級別無關,殘疾賠償金也取決于受害人常住地的經濟發(fā)展水平。
四、交通事故七級傷殘賠償
1、兩者的表現形式不同。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在具體的表現形式上存在較大的差異。不可抗力一般表現為災難性事件,如臺風、地震等。而情勢變更則表現為合同基礎動搖,即當事人締約之際期待和重視的事實消除或并未出現,如價格暴漲暴跌等。
2、兩者的適用程序不同。情勢變更和不可抗力導致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時所適用的程序不同。各國法律都規(guī)定,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不可抗力并導致合同履行不能,則因不可抗力而履行不能的一方當事人享有法定的變更、解除權,可以直接通知對方當事人解除或變更合同。但在情勢變更的情形下,當事人要援用情勢變更原則救濟自身利益,主張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請求法院做出裁判,如果法院駁回當事人的請求,則該當事人仍應履行合同義務。
3、兩者之間不存在對應的關系。在相互關系上,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之間并不存在一一對應的關系。也就是說,不可抗力的發(fā)生并不必然導致情勢變更,如果不可抗力并沒有導致使合同基礎動搖或者喪失而引起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失衡,就沒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可能。而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不僅局限于不可抗力,還包括意外事故和其它事件。
4、兩者的功能不同。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不可抗力屬于法定免責事由,在合同責任和侵權責任中均可適用,一旦出現了不可抗力,則產生債務人依法被免于承擔民事責任,也可導致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而情勢變更原則屬于合同履行的原則,其功能在于指導合同正常履行。即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情勢變更的出現仍使當事人履行義務,有悖誠實信用原則,從而應允許當事人變更或解除合同。
5、兩者的后果不同。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都能導致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但是兩者產生的后果存在明顯的差異。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變更或解除,無論是全部不能或一部分不能,也無論是一時不能或永久不能,都必須是該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而適用情勢變更導致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情形,則并不要求合同履行不能,而此時合同仍然能夠履行,只不過履行代價過于高昂,且強行履行將導致合同當事人之間出現嚴重的利益不平衡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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