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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看守所超期羈押

瀏覽次數:4578 發(fā)布時間:2022-10-05 15:47:56

北京昌平看守所,超期羈押算瀆職嗎,超期羈押算瀆職。超期羈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的羈押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羈押時限的一種違法行為。超期羈押不僅嚴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違背法制理念,褻讀法律尊嚴,嚴重損害了公安司法機關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為維護法律的尊嚴,保障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超期羈押現象予以堅決的糾正和根除。
按照我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jiān)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zhí)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所以當違反《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造成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31天時,可以有以下兩種保護自己的措施:
一、如果最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二、如果最后背叛徒刑的,被羈押的天數可以折抵刑期。

北京看守所電話,超期羈押的種類形式有哪些,超期羈押可分為兩種類型:(一)實際意義上的超期羈押主要有:

1.未及時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導致超期羈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轉報勞動教養(yǎng)期間未改變強制措施而導致超期羈押。

3.二審法院對上訴案件遲遲不能宣判而導致超期羈押。

4.案件在刑事訴訟流程的交接過程中導致超期羈押。

(二)變相的超期羈押主要有:

1.不認真執(zhí)行有關換押制度容易出現超期羈押。

2.辦案單位所認定的有別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與關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時溝通信息而出現超期羈押。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guī)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xù)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北京看守所郵編,超期羈押是否算瀆職,超期羈押算瀆職。超期羈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的羈押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羈押時限的一種違法行為。超期羈押不僅嚴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違背法制理念,褻讀法律尊嚴,嚴重損害了公安司法機關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當違反《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造成超期羈押犯罪嫌疑人的,可以有以下兩種保護自己的措施:
一、如果最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二、如果最后被判處徒刑的,被羈押的天數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jiān)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zhí)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北京西城看守所,逮捕后的超期羈押怎么辦,所謂超期羈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被采取強制羈押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稱之超期羈押。拘留羈押期限在公安機關最長37天。被捕最長的羈押期限7個月,兩者合并一般最長羈押期限即8個月零7天。是否超期羈押要分階段。一般情況下,在拘留期間羈押,最長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還沒有被檢察機關批捕,就得釋放,否則就叫超期羈押。如果檢察機關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個月零7天,檢察機關還沒有起訴,就得釋放,否則叫超期羈押。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一般是兩個半月宣判,超過兩個半月法定辦案期限,還沒有結案的,構成超期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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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超期羈押要分階段。一般情況下,在拘留期間羈押,最長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還沒有被檢察機關批捕,就得釋放,否則就叫超期羈押;如果檢察機關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個月零7天,檢察機關還沒有起訴,就得釋放,否則叫超期羈押;檢察院起訴到法院,一般是兩個半月宣判,超過兩個半月法定辦案期限,還沒有結案的,構成超期羈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五條

北京清河看守所,刑事案件超期羈押怎么辦,一、所謂超期羈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被采取強制羈押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稱之超期羈押。拘留羈押期限在公安機關最長37天;被捕最長的羈押期限7個月,兩者合并一般最長羈押期限即8個月零7天。是否超期羈押要分階段。一般情況下,在拘留期間羈押,最長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還沒有被檢察機關批捕,就得釋放,否則就叫超期羈押。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被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p>

北京豐臺看守所,多長時間是超期羈押,刑事拘留一般超過37天的為超期羈押。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一般超過兩個月的為超期羈押。一般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的期限是不能超過兩個月的,情況復雜的可以申請延期,超過確定時間的話就算是超期羈押。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第一百五十七條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北京的看守所,羈押時間會超過刑期嗎,羈押時間不會超過刑期。羈押期限超過了刑期就是超期羈押。超期羈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時間超過了規(guī)定的時間的情況。超期羈押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會嚴重侵害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北京西城區(qū)看守所,監(jiān)獄發(fā)現罪犯關押超期怎么辦,監(jiān)獄發(fā)現罪犯關押已經超期的情況下,應當對罪犯進行提醒,并聯系罪犯的親屬,做好出獄的相關工作,發(fā)放釋放證明等。服刑人員的服刑期滿必須當日釋放,不可以超期羈押。超期羈押可以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獲得國家賠償。超期羈押是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會對當事人的權益造成嚴重的侵害,監(jiān)獄應當根據規(guī)定的期限做好罪犯的出獄工作,并按照規(guī)定條款來進行辦理?!侗O(jiān)獄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罪犯服刑期滿,監(jiān)獄應當按期釋放并發(fā)給釋放證明書。

北京房山看守所,超過羈押期限什么罪,對于公安機關超期羈押的,當事人可以向檢察院申訴。對于檢察機關超期羈押的,可以向人民監(jiān)督員申訴,對于法院超期審判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訴,并均可向上一級公、檢、法或人大監(jiān)督機關申訴,要求撤銷或變更強制措施,監(jiān)督改正。根據自身情況,若不屬特殊情況,則屬超期羈押行為,確實違法羈押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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